首页 /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投诉处理及信息报告第三十二条面向公众的承运人应当将货物运输总条件报民航行政机关备案。备案的货物运输总条件,应当与对外公布的货物运输总条件保持一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