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承运人及地面服务代理人

第二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根据特种货物运输需要,建立机长通知单制度,确保机长对在飞行途中需要额外关注的特种货物知情,并能够采取通风、供氧、应急处置等必要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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