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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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