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能,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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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