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