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4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