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三章 经营质量管理

第四十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售后管理,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通知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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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