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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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