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