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第二十三条同时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或者已经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行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可以免予提交相应资料。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