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八条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授权的商业秘密被许可人、被授权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