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公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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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