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举报线索后,应当依法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二)属于本部门管辖; (三)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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