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