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信用评价管理,并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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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