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应当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