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和后续服务工作,保障设计意图在施工中得以贯彻落实,及时处理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质量技术问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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