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2006年7月1日文化部发布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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