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