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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