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二)执法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 (四)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五)罚没财物的处理; (六)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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