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二)执法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 (四)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五)罚没财物的处理; (六)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二)执法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 (四)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五)罚没财物的处理; (六)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