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第三十四条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行执法监督。 综合执法机构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