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三十一条

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许可机关和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备案,必要时可将处罚决定抄告有关部门。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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