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执法程序

第十八条

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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