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九条第三章 附 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1月9日以交通部令2006年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