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进行管理,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企业产权登记。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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