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及其分布状况进行登记管理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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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