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第十六条报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材料有:备案申报文、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等。 具体备案办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