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材料有:备案申报文、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等。 具体备案办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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