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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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