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负责商标行政执法的部门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适用本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对电子数据证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