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开户登记、网上领取发票手续、在线开具、传输、查验和缴销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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