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的用户变更、注销手续并缴销空白发票。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