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无损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无损检验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遵守从业操守,提高知识技能,严格尽职履责。无损检验人员对其出具的无损检验结果负责。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