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证券期货业反洗钱自律管理职责。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