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申报要求第七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