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申报单证

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取得国家实行进出口管理的许可证件,凭海关要求的有关单证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海关对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前款规定的许可证件,海关与证件主管部门未实现联网核查,无法自动比对验核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持有关许可证件办理海关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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