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章 申报要求第十七条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向海关进行联网实时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