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