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和资格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援外项目管理机构协助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资格管理。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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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