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和资格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援外项目管理机构协助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资格管理。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商务部负责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和资格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援外项目管理机构协助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