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资格招标第二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自评标结束之日起两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商务部,评标报告主要包括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单位排序。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