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第四章 资格招标
第十九条
商务部应在组织资格招标前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招标的类别和数量; (三)申请参与资格招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资格招标
商务部应在组织资格招标前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招标的类别和数量; (三)申请参与资格招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