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第四章 资格招标

第十八条

采用资格招标方式认定资格的,商务部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每三年组织一次公开资格招标。 商务部依法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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