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第七十六条独立法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九章 附 则第七十六条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部1994年10月27日颁布的《职业指导办法》、劳动保障部2000年12月8日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