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二章 求职与就业

第五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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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