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职业中介服务

第四十八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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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