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一节 任职资格条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拟任人未达到第一百八十六条至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学历要求,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视同达到规定的学历:
(一)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
(二)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现)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相关从业年限超过相应规定4年以上。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一节 任职资格条件
拟任人未达到第一百八十六条至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学历要求,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视同达到规定的学历:
(一)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
(二)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现)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相关从业年限超过相应规定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