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第一百六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 第二节 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第一百六十三条财务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