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章 鼓励政策第十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组建,对评价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