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严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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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