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及时上传相关部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存在工资拖欠的,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将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