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代表机构除主要负责人外,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应当称 “代表”、“副代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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