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